各自考培训点、考生:
为推进我校自考助学工作和教学管理,提升教学水平,深化考核方法办法,加大对考生学习过程的指导与评价。现依据四川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高等教育自考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策略的公告》文件需要和我校教学实质,特拟定2026年上半年(26.1次)自考综合评价推行方法,具体公告如下:
1、报名
1.报名要求:自学考试在籍的考生依据自愿的原则报名。
2.报名学习时间: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21日下午5:00。
3.报名步骤:
(1)进入我校自考综合评价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学习(注:已有账号考生可直接进行登录)。注:请不要屏蔽短信!若未收到验证码,可在短信拦截或垃圾箱中查找。
(2)完成身份证号码上传及人脸辨别。
(3)综合评价中心:点击考核报名,选择综合评价课程,点击报名,完成承诺书签名后即完成报名。
(4)报名成功后点击综合评价中心,根据需要进行综合评价内容操作。
(5)当次综合评价课程可重复刷题,各考次有效成绩自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目前考次结束后,下一次考次综合性评价学习期内,若考生更新综合性评价成绩,需重新报名参加,成绩合并时,选取考生在有效期内所有考次中的最高分参与合并。
2、我校自考综合评价试点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