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教育考试院
关于受理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考毕业证书审察办理工作的公告
长宁县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考毕业证书申请工作马上拓展,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关事情通告如下:
1、申请时间
1.前置学历审核线上申请:2021年11月3日至12日;
2. 毕业线上申请:2021年11月22日至26日。
2、规定需要
1、毕业条件为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符合有关专业毕业条件且思想品德鉴别合格的专科专业考生,具备本次申请该专业毕业的资格。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完成管理软件中的前置学历申请审核,不然没办法成功提交毕业申请。
2、考生通过高等教育自考管理信息管理软件考生端提交毕业申请和缴纳毕业生审定费,并按需要提交电子申请材料。有关表册在四川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
3、申请办理同一准考证号第二个专业毕业的考生,第一须在考生端申请更改准考证号,申请提交后更改即时生效,考生须用新生成的准考证号完成毕业申请步骤
4、若考生的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在规定时间内到长宁县自学考试办,办理《四川高等教育自考毕业证明书》的申请。
2005年12月及未来的毕业生,用办证时的照片,不再收取考生照片;2005年12月以前的毕业生,应提交二寸蓝底照片两张。
5、因专业停考没办法在管理软件中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可到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毕业申请。
6、考生于11月22—26日在网上提交毕业申请并将有关证明材料拍照上传至长宁县教育考试院
7、凡未在管理软件中完成提交毕业申请、交费或提交申请材料的考生,不予受理其毕业申请。若考生考籍信息不全、错误或照片不符合需要等缘由导致本次毕业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0831—4622559。
地址:长宁县教育与体育局三楼302室
长宁县教育考试院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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