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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西方环境伦理思想分析

来源:www.qrlwh.com 2025-06-30

论文摘要:对西方环境伦理思想中的人类中心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基本看法,存在的理论依据及其实质分别进行了分析,对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产生分歧的焦点自然价值进行了深层次的挖掘,并在此墓础上说明了西方环境伦理思想的现代价值取向,指明西方环境伦理学由人类中心主义向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进步具备历史的势必性。


西方环境伦理学产生于人类对环境问题的深思并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人类社会达成工业化的三百年来所创造的物质文明超越了以往所有年代总和的无数倍,作为结果是自然环境遭到日益破坏和全球生态环境恶化的局面。特别是本世纪以来,环境危机已经很大地威胁到人类自己的存活和进步。伴随现代科技、经济的迅猛进步,环境问题日益显露,人类仅对环境本身的研究已经不可以解决环境问题,从而转向环境与人类关系协调的研究。西方环境伦理学就是在这种年代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1、人类中心主义
人类中心主义又称浅环境伦理观。其基本看法:第一,人的利益是道德原则的惟一有关原因;第二,人是惟一的道德代理人,也是惟一的道德顾问,只有人才有资格获得道德关怀;第三,人是惟一具备内在价值的存在物,其它存在物只具备工具价值,大自然的价值只不过人的情感产物。人类中心主义可分为强式人类中心主义和弱式人类中心主义。强式人类中心主义是人类自视为自然的主人,试图征服、统治自然,把自然界当作任意索取的仓库,对自然界进行无情的破坏,这种生态环境价值观致使了人类对自然的掠夺行为,引起生态危机的出现,而后者觉得人类以自己利益作为行为的出发点、价值衡量的尺度,其对自然的剥削程度小于人类沙文主义。人类中心主义觉得,人类社会的进步应该以人为中心,人类一直是认识的主体,任何认识活动都是以认识主体为中心向四周展开的,作为利益主体的人与人类理智地、合理地对待自然的行为并不发生矛盾,这也是促进人类采取此类行为的内在动力。
人类中心主义的产生有其要紧的现实理论依据。人类伟大的哲学思想家牛顿和笛卡尔,推进了人类达成了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牛顿和笛卡尔是机械论和二元论思想的主张者。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观是在近代机械世界观,与牛顿力学和笛卡儿哲学的基础上形成的。这种思维方法片面强调剖析办法,割裂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将两者对立的看法应用于环境与人的关系中.强调人与自然的离别和对立.极力主张人类征服自然、主宰自然,无视自然,无视自然界其它生命的存在价值,所有均以人为中心,把人类的进步打造在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和开发借助基础上,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引上绝境。这种过分强调人与自然的对立、人的主体地位,进步了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笛卡尔的二元论哲学为这种目的论哲学提供了理论依据。他觉得,伦理学与人与自然的关系无关,动物不应得到道德的关怀,动物是无理性的、无感觉的机器,它们是感觉不到痛苦的。只有理性存在物的人类具备内在价值和目的,大自然是为了人类的目的而存在的,其它生物无内在价值,它们不可以成为道德一同体的成员,不可以成为人类关怀的对象,并且人类对动植物,对自然环境不负有道德义务,只有人类是大自然的主人和拥有者。
人类中心主义究其实质是以财富单一价值为取向、以科技为获得财富的高效方法的现代文明,文静复兴运动把人从中世纪封建神学统治下解放出来,是以人为衡量万物存活价值的尺度,以人类利益为中心,把大自然当作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库,对自然实行无情掠夺,对自然不讲伦理道德。其实质是只有人类才具备内在价值,是唯一的道德代理人,其道德地位优越于其他物种,其它存在物都无内在价值,只有工具价值,人以外的客观存在物,只能存在于人类道德一同体以外。
2、非人类中心主义
人类中心主义的看法从人作为主体地位的视角出发,以人为中心,只考虑人的利益,觉得动物没内在价值,人类可以随便地借助它们。
19世纪功利主义哲学家边沁所持看法是动物有感受痛苦的能力,正是由于它们有如此的感知,使它们有权不受人类的任意侵害。辛格在《动物解放》一倡导素食主义、善待动物,不要让动物长期连续工作,要使它们得到足够的休息,不要让它们负担太重,但追究其根源,其实质是对这类动物的关心是为了更好地服从人的利益,为人类服务。功利主义这种理论是基于动物与人类一样有痛苦和开心的感受能力,它们的苦乐具备内在的道德意义,动物的生命具备内在的道德价值;尽管动物解放/权利论对如今来讲仍然是狭隘的.但相对于人类抄文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来讲,把道德关怀的对象由人扩大到动物,把道德关心及权利主体的范围由人扩展至动物,在某种程度来讲也是一种进步。
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另一个看法是生物中心论,也称生命中心论。其看法是,人类不应单纯地以人类利益为中心,应超越对自己利益和价值的考虑,应看到地球上各种生物都有其利益和内在价值,不管他们是不是对人类有价值,都应值得大家的尊重。人类与其它生命形式是同质的,所有生物都具备生命的自主性和目的性,没任何一种生命是为别的生命形式而存在的。所有生命形式都是平等的,拥有同等的存活权利与争取幸福的权利。其思想是把道德一同体和权利主体的范围扩展至所有存在物。这种看法相对于动物权利/解放主义来讲对环境价值的认识又提高了一个阶段。
动物权利/解放和生物中心论的环境伦理将道德关心的对象关注于动物和生物个体的研究,生态中心论的环境伦理观则集中对生态系统整体的研究。其基本看法是从整体的角度出发,把整个自然界纳人道德关怀的视线。自然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自然界的存在物是相互联系的,都应作为道德关怀的对象,既包含有生命的物质也包含无生命的物质,包含土壤、水体、植物、动物,甚至它们的综合体,进一步扩大了道德关怀的范围。与动物权利/解放论和生物中心论相比,生态中心主义愈加关注其一同体而非个体,是一种整体主义的环境伦理观,将人类道德关怀和权利主体的范围从所有存在物扩展至整个生态系统。

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实质是当且仅当环境伦理学打造在非人类自然实体具备独立于人的价值的原则论断或首要条件下,它才可能是一种具备鲜明特点的伦理学。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观为人与自然的伦理道德关系提供了人类利益和需要以外的价值,它没全盘否定人类中心主义,也不否定追究人类文化传统源远流长的根基。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目的是论证自然界的价值、内在价值与人类在自然界中的地位。非人类中心主义中各种不同看法的差异表现为价值定向差异,如生物中心主义把内在价值定向于个体有机体,生态中心主义把内在价值定向于集体有机体。非人类中心主义在平等观理论上也存在分歧,如平等的范围问题争论最大,但他们都倡导把平等扩展到非人类以外的自然中去,倡导赋予它们平等的道德权利。人类中心论、动物权利论、生物中心论和生态中心论不是相互矛盾的,而是相互补充的;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可以并行不悖的。
3、人类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产生分歧的焦点自然价值
上述对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基本理论及看法进行了分析。那样,究其根源两者分歧的焦点是什么呢?其根本是对自然价值问题的回答。自然是不是具备价值是现代环境伦理学的一个基础定义,自然的价值包含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是两者的统一。在环境伦理学研究过程中,很多学者对自然的用法价值和内在价值有着不一样的见解。对自然的用法价值并没太多的争议,要紧的是对自然内在价值的论证。自然的价值是在人与自然所构成的主客体关系中对自然的把握,即对人的有用性上表现出来的自然价值,即便用价值;在自然的势必性上表现出的自然价值,即自然的内在价值。对于自然的内在价值又主要存在以下三个万面的见解:第一,是不是只有人才具备内在价值;第二,有无内在价值能否成为同意道德关怀的唯一准则;第三,具备内在价值是不是意味着道德地位一律平等?
自然是一个有生命的有机整体,自然界中活生生的有机整体构成了自然内在价值的基础。人作为生物物种具备内在价值,是自然界中的普通成员之一。自然界中万物的存在与地球共生,而生命不是人所特有些,其它生命对地球存在的保持、平衡、完整性具备不可替代有哪些用途。因此,大家不可以否认自然界的其它存在物具备内在的价值。自然的内在价值是自然界的存在物在生态系统中发挥其各自有哪些用途。每一种生物都对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发挥着特殊有哪些用途,在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换过程中发挥着各自独特用途。内在价值是因为内在缘由而存在,它不依靠于外部是什么原因,是事物本身的价值。
传统伦理学的价值范畴中,人是价值的主体,是相对于人而言的,是客体满足主体的需要及其程度。在评价某种事物是不是有价值是以对人是不是有用作为判断标准。假如从自然对人有用性的角度来剖析的话,称这种满足人的自然属性为自然的外在价值。自然的外在价值是一事物因与别的事物发生关系而具备的价值,是以其它事物的存在为基础的,这种外在价值是对别的事物有益,能满足生物有机体和其它组织系统的存在需要,是自然界或生态系统的自满自足。主要表目前:第一,自然对人具备经济价值。自然界的各种资源是人类从事各项活动的要紧资本,各种土地、水、森林、矿物及各种动物资源参与各项经济活动。假如没这类资源的支持,人类基本的生活都没办法解决,更不需要说怎么样进行经济活动了。第二,自然对人具备科学研究价值。人类可以通过对自然现象研究,使人类在不破坏自然界的基础上可以更好地借助自然界及自然界的各种资源。第三,自然界对人类的精神具备陶冶用途。
任何客体,无论它是什么,只有当它满足了大家的某种兴趣时,才获得价值。作为自然界的存在物,在某种条件下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并非完全对立的,具备相互转化的功能。大家可以从食物链的关系中看到:兔子吃草,草的内在价值作为食物成了兔子保持其生命的工具价值,而老虎吃兔子,作为具备内在价值的兔子又转化为满足老虎存活的工具价值;从另一个角度看,作为工具价值的草在死后经过分解又为其它植物的成长提供了养料,又由工具价值转变成内在价值。这种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的关系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从价值论的角度来看,人有价值,离开了人,自然无价值可言,但生态中心主义觉得,自然界中其它生物也具备价值,人不是唯一的价值主体,其它生命也可以是价值的主体,是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统一体。罗尔斯顿觉得:传统的原因是说价值就是利益的满足。但目前,这个概念看来只不过源于偏见与短视一个规定。主体对客体的价值评价行为不只是自然,而且存在于自然之中。评价主体与评价客体之间看上去辩证的关系,事实上是一种生态关系。自然的价值存在于生态系统中的一种常见联系或客观规律,但它是一种以人为尺度的自然价值,自然系统是一种自在价值,是其它所有价值的源泉。大家既要承认不只人是目的,而且其它生命也是目的;而且要承认自然界的价值。在这里,价值主体不是唯一的,不只人是价值主体,其它生命形式也是价值主体。,欲咫)历史的教训向大家启示:人类不可以再只考虑自己一种物种的利益了,不可以只从人类存活工具价值的角度去对待具备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的生命系统了。只有当人类达成了价值观和伦理观的转换后,人类才能看到对于具备内在价值的自然物也具备工具价值,才能达成从人类中心主义到生态中心主义伦理观的真的转变。
4、西方环境伦理思想的现代价值取向
工业文明的价值指针是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它是以近代机械世界观及二元论为基础,自然与人是对立的。在对待人与自然的问题上,浅层环境伦理观坚持二元论和机械论的看法,坚持人类主宰自然,而深层环境伦理观坚持生态系统中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人与自然是和谐共存的;浅层环境伦理观觉得大自然、生物只有工具价值,不具备内在价值,而深层环境伦理观觉得自然界的所有生物都具备内在价值,生物物种之间的权利是平等的;浅层环境伦理观解决生态危机的策略是依赖技术,在不触动人类的价值理念、生产方法与消费模式、社会政治和经济结构的首要条件下,单纯依赖技术进步的方法来解决目前的生态危机,而深层环境伦理观则倡导人类面临生态危机是文化和价值层面的危机,人类只有确立人与自然界和谐相处的新观念下才能从根本上克服生态危机。
环境伦理学不同伦理观进步的历史轨迹表明,每一次环境运动都是对旧价值观的扬弃,作为其表现形式是人类道德一同体范围不断得到扩展。以动物权利/解放论、生物中心论、生态中心论和深层生态学为代表的非人类中心主义伦理观对人类中心主义进行了猛烈的抨击,权利主体和道德一同体的范围从人类扩展到动物,从动物扩展到植物和所有生命一同体,进而扩展到整个生态系统。在伦理上扩大了道德一同体,从人扩展到自然界,人、地球上其它生物和整个自然界成为新的道德一同体欧既,。西方环境伦理学的进步由人类中心主义向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进步具备历史的势必性,伴随人类的生态环境理论和实践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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